日期:111-04-20 資料來源: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一、 前言
近來由於都會區住宅租金與物價齊漲,加重了許多租屋家庭負擔,而基於去年我國經濟成長創11年新高,政府為將經濟成長與全民共享,除包括連年增加基本工資、為育兒家庭增加津貼、推出史上最大規模減稅,現亦要透過「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持續為大家「加薪、減稅、增福利」。租金補貼金額總規模將由現行57億元提高至300億元,並放寬補貼申請資格,使補貼戶數從12萬戶大幅增加至50萬戶,並同步調升補貼金額,讓年輕家庭、弱勢家庭,以及初入社會青年的租屋族得到最實質的幫助。預計今(111)年7月1日開始申請,10月發放。
二、專案內容
■ 放寬申請資格
租屋補貼門檻由每月平均所得從須在各地最低生活費金額2.5倍以下,放寬為3倍以下。另所承租之住宅從僅限合法住宅,放寬為未保存登記建物(如頂樓加蓋)承租戶也可申請。
■ 加碼租金補貼
下列4類對象另可享有租金補貼加碼2至8成,具有多重加碼資格者,可擇優適用:
1. 初入社會經濟尚未穩固的20至35歲單身青年—提高至補貼金額1.2倍。
2. 結婚2年內新婚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3倍。
3. 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原本不論子女人數多寡均統一補貼4,000元,現則按生育人數提高補貼金額,育有1人提高至1.4倍、2人1.6倍、3人1.8倍,亦即每增加1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增加0.2倍,以此類推。
4. 經濟或社會弱勢—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4倍(以新北市市區為例,從5,000元調高至7,000元);社會弱勢(身心障礙者∕原住民∕65歲以上∕其餘《住宅法》第4條社會弱勢身分)家庭,則提高至1.2倍(以新北市市區為例,從4,000元調高至4,800元)。
■ 申請程序更簡便
新戶可透過網路申請,舊戶則經其同意後,由系統直接帶入、免申請,同時亦可透過財政部和衛福部所提供之資料,以系統勾稽方式主動找出未申請的經濟弱勢戶。
三、配套措施—房東同享優惠
為鼓勵房東配合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租金所得免稅額每月1.5萬元、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等租稅優惠,讓房東房客雙優惠。
四、結語
此租金補貼專案,是國內租金補貼制度重大變革的里程碑,透過申請門檻降低、補貼戶數擴大、補助金額加碼,申請程序簡便等措施,協助單身青年、婚育家庭、弱勢族群租屋家戶,除展現維護租屋居住正義的決心,也為因應少子化問題,營造安心成家的環境,讓青年敢婚、願生、樂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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