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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偷刻女兒印章辦放棄繼承財產全都弟弟的 母沒拿到孝親費:養妳不如養條狗][奇摩][113.11.10]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24-11-10 10:43 PM     標題: [偷刻女兒印章辦放棄繼承財產全都弟弟的 母沒拿到孝親費:養妳不如養條狗][奇摩][113.11.10]

偷刻女兒印章辦放棄繼承「財產全都弟弟的」 母沒拿到孝親費:養妳不如養條狗

[周刊王CTWANT] 雖然每個孩子都是親生的,但大部分父母還是很難做到公平。一名女網友抱怨,媽媽居然偷拿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甚至把財產都留給弟弟,讓她相當心寒。
原PO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爸爸在她小時候癌逝,留下一間房子,後來媽媽帶著她和弟弟改嫁;上高中之後,媽媽常講「以後我們家的財產都是弟弟的,知道嗎」,讓她既困惑、又不爽,原本以為不管怎樣,女兒還是有財產特留份,結果在查戶籍資料時,意外發現,媽媽盜印了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
原PO說,「我真的不相信我的媽媽,她在我國中二年級的那一年盜刻了我的印章,用我的印章,拋棄我爸的財產繼承,我問過律師,因為年代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我完全拿我媽沒有辦法,然後我又輾轉聽到親戚跟我講,我媽把她名下的房子,透過買賣的方式,全部過給我弟弟。」
她直言,家裡的狀況不是家財萬貫,但是那種內心的剝奪感、媽媽的不公平,造成姊弟倆感情嚴重失和,幾乎都沒有再聯絡。她無奈表示,大學時每個月給媽媽5千,出社會後每個月給媽媽一萬,「我結婚後就沒給了,結果媽媽直接原地發瘋,反正給和不給結局都一樣,她直接罵我,養我倒不如養一條狗,我真的是徹底心寒了。」
原PO直言,「我用一生來治癒我的童年,如果你沒有把握公平的對待你孩子的話,那你就生一個好了,不要再去害第2個孩子,這也是一種善良。」
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種人真的偏心過頭了」、「俗話說五隻手指頭都不會一樣長」、「你媽媽真的有夠過分」、「確定妳是妳媽親生的嗎,心機好重」、「如果已經過戶不在你媽名下的,你媽過世後,你一樣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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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好像在編故事似的,不怎麼真實,最好只要拿他人的印章就能辦理拋棄繼承的動作,不是本人做的話承辦人員都會覺得有問題吧!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4-11-10 10:47 PM

該扶養的權利都應盡了 斷絕關係也無所謂阿
作者: burtonway78    時間: 2024-11-10 11:27 PM

說到錢 爹親娘親都沒黨親
作者: apache7174    時間: 2024-11-11 12:30 AM

有這種重男輕女的老媽
真的要看開點
作者: Luckyiop    時間: 2024-11-11 02:30 AM

以這種為底的AI小說一大堆
果然小說來自於現實呀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24-11-11 08:59 AM

這樣不就是偽造文書可以送法院的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24-11-11 09:08 AM

像極了,某些戲劇.
為了表現主角的悲慘,常玩的手段之一.

真實來想,會這樣搞,有點不真實.
但不代表沒有.
文中所說,根本也不用拋棄阿,自己(媽媽)就是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想怎麼做都全看她.
能平安活著長大,該知福了.
如同戲劇的,主角在悲慘一點,就是被丟到孤兒院,或者被陌生人撿去養.
*沒直接送回投胎,是這樣會沒戲可看.
......
若是真實,推測,母親可能痛恨自己,尤其是像自己的女兒
兒子就是當父親來侍奉著.
......
能平安長大就好
作者: zogol    時間: 2024-11-11 10:14 AM

也認了吧,人家就是不想給。
作者: victorlion71    時間: 2024-11-11 10:36 AM

合理
嫁出去又不會跟你媽住
有問題也不會幫忙
都有房子住了還跟弟弟搶房
貪得無厭的台女
作者: p0954    時間: 2024-11-11 12:20 PM

看一堆人都在罵...
不知道在罵什麼...
都說了國中2年級...
表示未成年...
既然未成年....
父母拿印章當代理人不是剛好???
至於父母沒有把繼承的東西給自己
表示父母有私心這無可厚非
畢竟每個家庭的父母對待自己的兒女都不公平
女兒大學到出社會都有給撫恤金直到結婚沒給
那就表示女兒自己認為養育的恩情就到結婚就沒了
不是嗎?
媽媽原本能拿到錢後來拿不到會生氣這也是正常的事情
所以說於情於理這段親情就到此為止了
兩個人都有不可磨滅的恩怨情仇
老死不相往來是最好的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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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很早就說過要生就要養
不要隨便把小孩當奴隸
真的~
勸戒眾人...
否則人倫悲劇只有自己能體會
作者: mos1972    時間: 2024-11-11 12:33 PM

女生朋友的例子
出社會賺錢後有給家用
大約到30歲左右 挑明對家人說 所有財產是大哥小弟分得 爾後要大哥小弟贍養母親
就沒再給母親家用...
閒言閒語都會有 但是她覺得心安理得...
作者: nk578    時間: 2024-11-11 01:17 PM

有些人覺得這好像是電視劇,但是這是真實的
有個女同事在家地位低賤如牛馬,問她為何不離家逃離那地方
有可能是長期待在這種環境下造成她性格根本就不敢反抗
自我認同她就是低下之人,挨打是正常,挨罵是日常
如果我該有的財產被吞了,我就直接離家了,連家用都不會給
過好自己的生活比較重要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24-11-11 07:42 PM

以民法來說

房子是父親的 父親死亡時

配偶得一半 另外一半看多少子女再去分

所以說 這也是有可能是事實 !!!
作者: 藍天之翼    時間: 2024-11-11 09:27 PM

人就是這樣自私自利
我母親也是麻煩她妹妹去處理外公後事
印章拿給她方便處理事情  還真把我媽的印章
印下放棄繼承
作者: davidchamg    時間: 2024-11-11 10:38 PM

現實上根本不可能,地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又不是笨蛋,一定會查閱資料,反覆確認的。
作者: jackmouse    時間: 2024-11-12 01:27 AM

這是發在大陸還是台灣...網民一些有人站在母親也有人站在公理上...但重點是這件事假如發生在自己身上又是會如何...
作者: alu    時間: 2024-11-12 01:29 AM

合理,現在這種重男輕女的觀念在老一輩人中還是很重
作者: a76613    時間: 2024-11-12 02:10 PM

看開點吧!
反正那麼年輕就知道了
總比要死了才知道好

作者: bhum130    時間: 2024-11-12 09:27 PM

國二可以辦? 不是要等到成年嗎? 但你還是別要這錢,要到了反而更累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24-11-12 10:31 PM

事實上說不可能的人沒發現其實很多地方都會發生這種情況
只能說要懂法 但台灣教育不教你懂法 只教需要遵守法律
到了一定的教育程度才會自己去認識何謂法律
所以生活中還是需要多點心思去保護自己 最低也別讓人有機可趁

作者: 白無垢    時間: 2024-11-12 10:45 PM

自已還是看開點...靠自已才是最實在...也早一點看清事實...讓自已明白...
作者: Cool克    時間: 2024-11-12 11:12 PM

雖然編這種故事的很多,
但我相信現實中也一定有,
重男輕女這種毫無邏輯的現象感覺像是基因作祟。
作者: playdeadman    時間: 2024-11-13 02:10 AM

我老母也是一條該死的母狗 笨死了 我已斷絕和他們的來往
作者: liangzasa    時間: 2024-11-13 06:38 PM

個人感覺,常常聽到的都是女人會幹這種事情,無師自通。
還是我的社會歷練太少,實際上男人也很多?
作者: emome0963    時間: 2024-11-13 07:15 PM

有這種重男輕女的長輩
真的要看開點
作者: 迪X小    時間: 2024-11-13 07:15 PM

主要應該是因為PO主是未成年吧
未成年真的就是父母或監護人負責了

但是否有保護未成年權益條款,倒是要找找看
作者: jimlin100    時間: 2024-11-14 12:12 PM

完全不給也實在太誇張了,你是有多討厭自己的女兒啊?
作者: 飛柳    時間: 2024-11-14 03:18 PM

該斷還是要斷
否則痛苦是後半人生
作者: lancerseven    時間: 2024-11-14 11:09 PM

國二應該還沒有自主權吧?? 怎麼可以算有效呢?
作者: f720201guy    時間: 2024-11-15 01:22 AM

真的唬爛到極點~那是要走法律程序的沒有那麼簡單隨便誰都可以幫你拋棄繼承~
作者: joke7466    時間: 2024-11-15 09:12 AM

早點離開吧~
男生感覺上最後也不會扶養
最後還是會找到你身上
苦的還是自己
作者: frostmoon    時間: 2024-11-16 02:12 AM

最近也聽了身邊的朋友說她自己的狀況
雖然還沒到文中女主的地步
但感覺也快差不多了...
作者: tknwo    時間: 2024-11-16 08:02 PM

偽造文書~
重點是還辦理的過
作者: saber768    時間: 2024-11-16 08:41 PM

如果原主人翁年幼時被母親算計
那就不用奉養她,它的資源完全不給你,你沒有義務養他
要拿你的錢又污辱妳做人何必已經成年就該脫離原本家庭
他只是在情勒完全不用裡他死活
作者: 天空之辰    時間: 2024-11-16 10:36 PM

那就算了
當作沒這位親戚囉
跟死人沒兩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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