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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高雄行人路權最大?未禮讓並挑釁救護車!警:無法可罰][奇摩新聞][114.4.1]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25-4-1 09:24 AM     標題: [高雄行人路權最大?未禮讓並挑釁救護車!警:無法可罰][奇摩新聞][114.4.1]

高雄市 / 採訪報導
高雄楠梓區楠梓新路與建南路,晚間六點多,一輛正在執勤的救護車,行經路口時,發現一名男子走在行人穿越道,趕緊剎車,沒想到男子卻發怒,甚至比出不雅手勢,畫面PO網後,遭網友批評,難道「行人路權最大嗎?不禮讓真的太過分、應該要開罰」,不過警方表示,現行禮讓救護車輛制度,只規範汽機車,針對行人無法可罰,有民眾認為,應該要改善相關規範,避免影響救護工作。
行車紀錄器畫面拍下,一名男子在綠燈時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這時一輛,執行勤務的救護車鳴笛經過,看見男子,緊急剎車,車輛大力頓了一下,可見當時多麼驚險,差點撞上行人,不過男子事後卻對著駕駛,疑似發怒開罵,比出挑釁手勢。
非當事民眾說:「應該要禮讓那個救護車,救護是救護優先。」非當事民眾說:「是不好的行為不要這樣,因為救人第一。」非當事民眾說:「現在這個社會不是行人最大,但是救護車上面的人應該更重要,所以還是要有一個相關法制來制約這種行為。」
事發地點就在,高雄楠梓新路與建南路口,晚間六點多,當時男子過馬路,遇到正要前往載送病患的救護車輛,而做出反應,畫面被PO網後,引起網友批評,有人批「行徑惡劣」,「真的太過分」。楠梓分局楠梓所所長朱家宏說:「中年男子出現肢體手勢,將以影片通知中年男子到案說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無規範行人,未避讓救護車通行之處罰。」
由於現行道交條例及道安規則,只針對汽機車不禮讓,救護車輛開罰3600元,對行人無法可罰,而今年的三月初,花蓮就曾發生,有路人阻擋救護車,當時也引起熱烈討論,如今類似的情況再發生,民眾認為,相關規範應該 儘 速檢討,避免影響,分秒必爭的救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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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本就應該開罰行人,畢竟是救護車,不管什麼理由都不該搬出行人最大這條款,甚至連討論都不用,但警方卻用可笑的無法可罰糊弄過去,實在是令人感到無言,難道在台灣路人就能夠無法無天!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25-4-1 10:03 AM

無法可管,高譚霸王,天之霸王.
這有交通部長認證的=>行人在路上就是帝王.

在偉大的人物這樣說,汽機車都是卑微的小三跟小媳婦.
同理,區區救護車,就該禮讓行人=>帝王權威,浩瀚宇宙

雖然今天是四月一日,應該能認真又擺爛的說.
=>想罰多少

汽機車是3600元新台幣.
那行人要罰200元還是300元?
阻礙救援,用個兩三百元,導致病患不治,不會被判刑,最便宜的殺人手段
呵呵.
作者: victorlion71    時間: 2025-4-1 10:12 AM

對此,交通部下午澄清,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於道路具有優先通行權,除各類車輛應避讓外,行人過馬路亦應禮讓救護車優先通行,依個案具體事實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妨礙交通之規定,可處500元罰鍰。而行人如故意以強行、暴力手段來妨礙救護車通過,此種具有惡意的妨礙行為,亦涉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之論處。
交通部說明,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於道路具有優先通行權,除各類車輛應避讓外,行人過馬路亦應禮讓救護車優先通行,若行人有不禮讓妨礙救護車優先通行或妨礙其他車輛避讓致生妨礙道路交通運行之情事,依個案具體事實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妨礙交通之規定,可處500元罰鍰。
另交通部也特別說明,行人如故意以強行、暴力手段來妨礙救護車通過,此種具有惡意的妨礙行為,亦涉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之論處;如果傷者因為救護車被阻擋而無法獲得及時救治,因此導致重傷或死亡結果產生,亦有再涉及刑法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嫌,以及相關民事賠償責任。
交通部表示,將會持續加強宣導駕駛人及行人均應避讓緊急車輛的觀念,並再次呼籲各類道路使用者切勿阻礙緊急車輛之優先通行。
才罰500意思意思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5-4-1 12:38 PM

這不是認證過行人最大 下次撞到你要倒賠阿
作者: zogol    時間: 2025-4-1 01:00 PM

幹的好,這就是民進黨執政的交通亂象,應該就躺在斑馬線上癱瘓交通…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5-4-1 05:11 PM

真的是強,看來真的是行人最大?
作者: mistqq    時間: 2025-4-1 06:18 PM


還無法可罰咧!
那以後救護車。,警車,消防車值勤緊急任務都要禮讓行人了。
這個社會越來越民噤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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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632    時間: 2025-4-1 09:16 PM

讓救護車輛制度,只規範汽機車,針對行人無法可罰,那就立法加啊~~有這麼難嗎
作者: george863408    時間: 2025-4-2 11:38 AM

因為冥進黨症腐貪官每天只會嘴砲,忙著用不大的腦袋想著怎麼貪污,然後享受著納稅人給予的公務車出行,哪裡會去管這個交通怎麼了
作者: yahourt    時間: 2025-4-2 08:16 PM

就祝福他下次出車禍躺救護車的時候被人擋道延誤就醫直接見上帝吧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25-4-2 10:47 PM

當小時候的教育觀念長大後逐漸崩壞黑化中 現在想起來 原來小時候教的是要我們反面思考 善用法律來挾持道德觀念
作者: gotw99    時間: 2025-4-2 11:06 PM

這就是台灣的人情事故吧,可憐啊
作者: 雨天等放晴    時間: 2025-4-3 03:34 PM

帝王條款是真的該修法了  可惜藍白只在乎中國
作者: vid    時間: 2025-4-3 07:23 PM

雨天等放晴 發表於 2025-4-3 03:34 PM
帝王條款是真的該修法了  可惜藍白只在乎中國

原來執政黨是藍白喔,內政部不修法都是在野黨的錯
蟾蜍只在乎中國吧,執政9年了還提不出一條像樣的法案
只會高喊抗中保台,心裡根本不在意台灣
腦子有夠可憐的
作者: 巴格亞魯    時間: 2025-4-4 04:55 PM

雨天等放晴 發表於 2025-4-3 03:34 PM
帝王條款是真的該修法了  可惜藍白只在乎中國

喔~原來現在的執政黨是國民黨

你應該要說哥布林只在乎中國

9年來每天只會中國

你今天中國了沒?
作者: aoscar    時間: 2025-4-5 12:34 PM

等到有天他家人在救護車上碰到相同情形就知道對錯在哪了
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25-4-5 02:39 PM

果然是最溫暖的城市 , 好有人情味喔~ 連救護車都不鳥~~
作者: lancerseven    時間: 2025-4-5 09:34 PM

記下名字 直接讓他以後沒法叫救護車

作者: a0952092517    時間: 2025-4-5 10:00 PM

這就是矯枉過正的後果
作者: sppgi9999    時間: 2025-4-6 02:22 PM

那可以用謀殺來判罪?
會坐救護車人的很可能都命璇一線
那行人擋救護車不就是有企圖害死人
那用謀殺罪來判不為過吧

作者: 天空之辰    時間: 2025-4-7 09:12 PM

行人最大本身就是惡法
誰優先應該還是要看狀況
現在只要是行人
就連闖紅燈都得讓
太超過了= =
作者: chang19801211    時間: 2025-4-7 09:44 PM

民進黨執政 怪事層出不窮 這只是其中一件
作者: jimlin100    時間: 2025-4-8 05:01 PM

看到三樓有回了.還是有法可罰,只是罰的沒有很重.
作者: azn0728    時間: 前天 11:38 AM

這種就要馬上立法阿~

台灣國民黨民進黨只會內耗~真正為百姓的民生考量沒半個, 全都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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