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發文禁止非正常語言,火星文,注音文,港澳式家鄉文,網路流行用語(常見的可以用)
|_>可以用語言:繁體.簡體.後兩像版眾打的出來,且正確另有加分....英文.日文.
|_>嚴禁止火星文、注音文等相關無法理解之文章等,注音文回帖者扣(-2)、其他(-5)˙檢舉人加分(+2)。
(2)禁止一切無意義文章,只能與遊戲相關,其相關指數沒超過50%,即刪文!(-10)
(3)|_>回帖依該帖內容為主.惡意離題者.無異議廣告.發言,刪文!
|_>順水推舟的話可以,離題程度由該帖版眾決定,不一定一檢舉就會刪文
(4)任何政治或成人.廣告:文章一發現倒扣(-30),刪文!
(5)|>禁止發佈任何外掛,一發現倒扣刪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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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抱怨外掛可以,請至抱怨區,而外發帖者刪文,不扣分(累犯另計)
(6)禁止公佈任何名子.手機.等真實世界的一切資料,公佈者(不論自己與否)扣分刪文
(7)轉載他人文章,標題前請註明【轉載】,並將此文章出處詳細登載,登載經過該文章之作者同意轉載後方可發文,如發現未經文章作者同意轉載扣分(-30)刪文處份。
(初期都是由版主敝人來編寫文章,所以比較沒這問題)
(8)各版友發文時,請注意標題是否已打上去,發文題目要清楚,一律扣分(-3)
(9)各版友發文前,請先爬文是否有重覆發文,如發現或經版友檢舉,刪文,扣回發帖分
(10)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所以不管發帖說的多們惡言,只要不違反版規,敝人不會出手,反之如果版眾筆戰,就會嚴罰
但是:
*相關法條*
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11)在合理範圍內的筆戰,只要扯到真實人.事.物,即刪文扣分(不論是否相關,頻版主判斷)(-30)
其他沒捕到造伊麗版規走
有版友說主機放在伊莉,怎罰?,先生/小姐言論自由相關法律是沒有國籍的,告者只要將你辱罵他之頁面資訊純取,然後確定你跟伊莉的身分核對就可以了